【公告】疫後新生活
疫情趨緩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3/9宣布,「輕症免隔離,邁向疫後新生活」。
3/20起,確診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免通報、免隔離,採行「0+n自主健康管理」,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,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。
符合COVID-19併發症(中重症)條件之民眾須通報,由醫師診斷治療,若需住院住療,將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。
飯店取消訂房辦法,以隔離治療通知書為準,確診輕症或無症狀訂房貴賓取消訂房,依照觀光局之定型化契約辦理之。
觀光局定型化契約
★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% 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8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2 - 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7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4 - 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6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7 - 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5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0 - 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%。
輕症免隔離,邁向疫後新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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